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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宋男車上的證人表示,瑪莎拉蒂上的3人「死命往我朋友(宋男)的頭部打」,而且明明是宋男挨打,3名凶嫌卻異口同聲對警方說是「互毆」,這樣一來頂多只是傷害罪,警察卻全相信,以傷害罪,非現行犯等理由,偵訊後就放凶嫌回去,質疑是對惡徒輕縱,忽視宋男的傷勢,以及現場棒球棍等證物。
對此,台中市警局六分局長蔡元戎事後說明,員警獲報後抵達時,沒看到毆打場面,且當時宋姓大學生意識清楚,還能自行走上救護車,行車記錄器雖然有看到嫌犯拿棍棒,卻沒拍到持棍棒打人畫面,才先以「傷害罪」偵辦。
蔡元戎也表示,之後證人指控,3嫌犯人鎖定宋姓學生頭部重擊,警方認為已有殺人犯意,改依殺人未遂罪偵辦,這些都是依法律程序與證據偵辦,並無違失。
此外,這3名惡煞背景也遭起底,3人都曾有妨害秩序罪,為聚眾鬥毆的前科,且均為「富二代」,最先動手的乘客張男家住彰化,其父為知名食品大廠董座,駕駛李男和另一乘客陳男也都是企業小開。其中瑪莎拉蒂車主是張男母親,在身份曝光後,張男爸爸「代子謝罪」,將在今天上午9時30分在公司門口向社會大眾道歉。(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