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房屋提假處分無效 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仍通過

▲永慶房屋雖提出假處分企圖阻撓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但最終仍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修改案。
▲永慶房屋雖提出假處分企圖阻撓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但最終仍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修改案。

生活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今(25)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席間審議倫理規範增修條文,要求房仲會員自律,會議開始前,永慶房屋即向法院提出假處分,最終未能影響會議的進行,增修條文獲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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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前雖有永慶提出的假處分引起各界關注,但在正式大會中,卻以投票會員162人中壓倒性的132票同意通過,同意的票數高於許多成員會前的評估。顯見,多數房仲業從業人員,不分哪個連鎖體系,均已對近年來同業間藉由經營媒體、投放廣告散佈的大量負面攻擊感到反感。也覺得嚴重傷害產業環境與從業人員的形象。期待藉由倫理規範的修訂,避免同業惡性競爭的歪風持續惡化下去。

近幾年,房仲業於媒體上同業攻擊事件不斷上演,已嚴重影響消費者觀感,現有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九條雖有規定,「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同業之正當權益,不得違反法令惡性競爭,或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許多成員覺得原則性的條文似只有宣示效果,應該藉由增修條文讓規範更明確。 

對於這次的規範增修,主要是這些規範對於所有會員一體通用,避免這些負面廣告、負面文化、惡意挖角、冒用其他經紀業之不公平競爭,對於產業的發展有正向的意義,同時也保障消費者,在面對不動產交易時,可以得到更正確公開透明的資訊。

倫理規範第九條修改後的內容為: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產業秩序與公平競爭,不得有下列各款惡性競爭行為:「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以毀損其他人之名譽或信用為目的,散布其他經紀業所涉爭議事件。利用第三人為之者,亦同」、「以不正方法妨礙其他經紀業或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冒用其他經紀業之名義為不公平競爭行為」、「冒用客戶名義或惡意挑唆客戶對於特定經紀業提出不當之申訴、檢舉或訴訟」、「其他足以毀損同業商譽或信用之行為」及「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等。 

全案歷經假處分風波後,全聯會仍照常於25日下午舉行會員代表大會,並通過修正提案,永慶房屋發出聲明,標題說明響應支持全聯會,內容卻依舊批評增修內容違法、違憲,該修正案通過後將報請內政部備查。

全聯會多數會員對於修正案通過,大多抱持正面態度,有會員批評:「永慶房屋經營《好房網》網路媒體,並未像多數媒體一樣專注扮演媒體角色,而是作為美化自己、攻擊同業的工具」希望修法後能夠建立業者自律的文化,遏止這種歪風。

針對此事,永慶房屋回應,此次全聯會增修《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影響數萬名仲介人員的轉職自由與工作權,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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