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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新住民子女學生人數受92學年政策因素影響,6學年間呈先增後減趨勢,國中先由103學年6.5萬人增至105學年之7.6萬人,其後逐年遞減至109學年5.5萬人,高級中等學校亦由103學年2.5萬人增至108學年之8.0萬人,至109學年轉降為7.7萬人;大專校院之新住民子女學生為6.8萬人,因對應之出生學年仍處政策實施前之人數遞增階段,6學年間大幅增加6.5萬人。
針對新住民子女學生之跨國父(母)原生地區或國家,多為大陸地區或鄰近之東南亞國家。109學年新住民子女學生30.5萬人中,以父(母)來自大陸地區者計13.4萬人或占43.9%為首,越南10.8萬人或占35.5%居次,印尼2.8萬人或占9.1%再次,3者合占8成8,併計菲律賓、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及緬甸等東南亞國家,人數共計29.3萬人,占比達96.2%。
觀察縣市分佈,新住民子女學生逾三分之二集中於六都,以新北市4.7萬人(占 15.5%)居首,桃園市3.7萬人(占 12.1%)次之,臺中市3.7萬人(占 12.0%)再次,六都新住民子女學生合計20.8萬人,合占全體新住民子女學生之68.3%;若同時觀察全體學生之分布,計有72.0%位於六都,顯示六都之新住民子女學生密集度低於全體學生。
教育部指出,新住民子女因受原生家庭影響,於學習階段所面對之挑戰多高於國人子女,也因此備受各界及國際公約高度關注,應投入適切之教育資源及關懷,並擘劃多元適性之教育政策,以助其於良好之學習環境中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