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耐斯再質疑併安泰銀程序瑕疵 國票金4點聲明回應

▲針對併購安泰銀行案,國票金控大股東耐斯集團持續提出質疑,並擬向金管會舉發,國票金今(3)日再發出4點聲明回應。(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針對併購安泰銀行案,國票金控大股東耐斯集團持續提出質疑,並擬向金管會舉發,國票金今(3)日再發出4點聲明回應。(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市場派大股東耐斯集團派任董事魏憶龍再提出包括程序瑕疵、關係人交易等質疑,國票金控今(3)日再發出4點聲明強調,尊重股東不同意見,對於股份轉換以部份現金,部份特別股為對價,是為避免以普通股換股而直接影響現有國票金控之股權結構而設計,此案後續將依照法令,辦理相關程序,並且將完全遵循主管機關的審酌與判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票金指出,與安泰銀行的股份轉換案,於董事會決議提報股東會討論前,歷經10餘董事座談會及董事會討論,前總經理丁予嘉全程迴避,在歷次會議均向董事會報告,且相關議事進行,均未有董事就相關身份關係提出討論,歷次董事會議事錄可按。

此外,為辦理與安泰銀的併購案,國票金聘任多家外部法律及財務顧問,如理律、安永財顧、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法國巴黎銀行及凱基證券,均為國際知名法律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金融機構,並於內部會議就法令遵循,確認每一程序的合法性,評估交易條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並請外部顧問出席董事會報告,且於董事會後依法向公眾充份揭露本公司董事會討論的情形,恪盡忠實與善良管理的注意義務。

至於股份轉換以部份現金,部份特別股為對價,國票金解釋是為避免以普通股換股而直接影響現有國票金的股權結構而設計。安泰銀行為上市公司,在股份轉換後安泰銀行下市,而其原股東包括隆力集團、日本歐力士公司等主要股東及大眾股東,所取得的特別股將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得於次級公開市場售出或於1年後視市場情況轉換為普通股,依法必須在公開市場賣出處分。

國票金還強調,尊重股東所提不同意見,但相關法律見解均已委由法律顧問及專家於董事會及股東會充份說明,而且為長期發展策略,並維護多數股東期待與權益,此併購案後續將依照法令,辦理相關程序,並且將完全遵循主管機關之審酌與判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