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佈「二級延長」到27日!外出需全程戴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3)日宣布,自今(2021)年12月14日到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3)日宣布,自今(2021)年12月14日到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示意圖/翻攝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防止新冠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3)日宣布,自今(2021)年12月14日到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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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二級延長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而本次延長警戒,並未做其他防疫措施放寬調整。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指揮中心說明,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可免戴口罩場所包含: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編輯:孫唯容)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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