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國教署在課程計畫本土語審查委員的一百多人群組中,卻逕下行政指導,指出「教育部仍希望引導學校規劃於高一,故規劃於高二、高三者,不管有無說明,請統一回覆『請學校宜依教育部的111年1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73469函,規劃本土語文/台灣手語於第一學年實施為原則』,並按修正後檢視回覆內容統一製作罐頭訊息⋯⋯」等,不僅牴觸領綱規定,並造成無論學校說明與否,都將被審查委員退回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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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認為,國教署應改弦更張,落實課綱精神,尊重課審大會通過之文字,彈性允許學校在考量未來加深加廣可能性的前提下,得依各校情況,納入本土語必修課程於各年級課程。莫讓政治凌駕專業,置高中教學現場於混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