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其實,依據2020年新上路的修法規範,現況下若為酒駕累犯,必須重新考照,且考照後一年內必需駕駛裝設酒精鎖(Alcohol Interlock)的車輛,車輛需在駕駛通過吹氣測試酒精濃度,才得以發動車輛,且除了發動後5分鐘要求重新測試外,駕駛期間每45至60分鐘還會隨機要求重測,否則將會熄火並鎖死車輛。
趙天麟指出,社會對於酒駕的重視程度持續提高,建議未來所有新車均加裝酒精鎖,且由國家支出,畢竟酒駕意外可能會發生在所有人身上,才能有效杜絕國人喝酒上路。另外也建議在酒稅中增撥專款專用於酒駕被害者補償。
立委葉毓蘭也認同酒精鎖有設置必要,根據統計約有2600多輛車應該加設酒精鎖,但真正有裝的只有103輛,「不到4%的執行率!」針對酒駕累犯應只能駕駛設置有酒精鎖的車輛,應將駕駛與車輛綁定以便警方臨檢確認,且針對酒駕累犯應該要求每半年驗車一次,確保酒精鎖功能使用。
另外,葉毓蘭認為,我國對於酒駕的罰則威嚇力不足,酒駕的刑度之所以要加重,目的在於預防,之所以會提出鞭刑,就是要法務部檢討在修法刑度上的不足,「人怕關,車怕扣!」她以中國大陸為例,對於酒駕現行犯可處以最高15日的行政拘役,「直接禁止通訊送警局,沒有任何『含扣』的空間,要重罰的我覺得要罰的讓他痛。」
除此之外,趙天麟和葉毓蘭都表示,我國應該正視酒癮戒治問題。趙天麟提到,許多酒駕慣犯入監後三五天就猝死,後來才知道是因為突然斷酒導致的戒斷症候群,「我們應該把他們和吸毒者一樣作為病患看待,入監要提供輔助治療,才能防止再犯。」葉毓蘭則說,雖然我國有129個醫療院所有提供酒癮戒治課程,但根本乏人問津,「因為司法就是讓你易科罰金就緩起訴了。」應該要附帶責任,要求酒駕者強制參與戒治療程。酒駕修法在即,除了威嚇、懲罰之外,預防與治療、防止再犯也是關注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