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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於2020年3月13日晚間10時許載妻外出採買,並在返家途中因買晚餐問題而和妻子意見不合,他先將車臨停在新店中正路上,夫妻二人在車內爭吵。
他為發洩情緒,將放在駕駛座旁邊,用來防身的料理刀拿下車,一刀捅進在前方臨停準備接家人回家的林姓機車騎士後背。
林男遭刺倒地後,勉強坐起,不斷高呼救命,但王男卻冷漠拔刀,走回車上駕車離去。林男因出血過多,急救後宣告不治。
高院審理期間,檢察官根據監所資訊,直指王男在前妻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時,自爆霸凌竊盜犯獄友,稱「我們用吃不完的番茄輪流玩他,香菸沾馬桶水給他抽…」,認為自己「好帥」。前妻說要關閉他的社群帳號,王男說「蛤?不要關掉,我要增加粉絲…出去我就要開始發文。」
前妻再教他「看到記者就說對不起、知道錯了」,王男竟回「堅持我沒有殺人,我是停在路邊看到刀和行車紀錄器才知道我殺人」、「我很會演,反向操作」,王男深信自己2、3年可出獄。未料一審竟被判死,而二審時確實逃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民事部分,一審日前判王男須賠償林姓死者家屬16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