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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有內行網友紛紛跳出回應「其實....過年一直以來都只有除夕+初一初二初三放假」、「每年的初四初五都剛好卡到假日什麼的,調整彈性放假,但實際上,法定的國定假日只有除夕到初三」、「法定是到初三,幾十年的法了,101年實施可彈性放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的,一直都沒有改過」;而該正解也讓不少人傻眼直呼「原來是這樣.....根本一直被騙好幾年,都是假的」、「好扯==原來春節連假一直都只有三天,以為初四初五本來就放假」。
原來,這一切僅是錯覺,因為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國定假日除春節放假3日外,其餘均放假1日」,也就是說,國定春節的假日除了除夕放假一天以外,春節一直以來都是放假3天(初一到初三),其他多出來的初四與初五,一直以來都是利用彈性調整(擇日補班)或者補假的方式進行。
例如今年9天年假為例,初四剛好在禮拜五,而初五則在禮拜六,如果初四沒有利用1月22日補假的話,那麼正常上班族在初四這天其實應該要開始上班;而又以2021年為例,除夕到初三時間點正巧卡到一個六日,因此根據規定,國定假日若遇到六日就會自動再補兩天,也就是初四(一)、初五(二)補假,才會產生我們一直以來認為過年春節的假期應該是從除夕放到初四、初五的假象,但實際上都是透過彈性調整(擇日補班)或者補假而來。(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