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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彭男卻在2021年5月20日收到法院傳票,原來是前公司指控他「曠職」導致損失,要求償人民幣2.9萬(約台幣13萬)。這讓彭晨宇相當困惑「明明自己都離職了,是要曠什麼職?」
而案子到了金州區人民法院後,法官審理時發現彭晨宇提出的辭呈上寫著「請批示」3字,意即向公司「協商」解除勞資關係,不符合提前30天申請就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而彭男離職時公司並未批准,因此曠職的事實明確,判處彭男須賠償前公司的經濟損失。
判決出爐後,彭晨宇仍喊冤,自己是從網路上下載離職申請書範本並填寫,卻因為「請批示」沒刪除,就導致這種結局。不少大陸網友也紛紛感慨「沒有溫度的公司注定不長久」、「離職真的不能馬虎」、「下次會注意到了」。(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