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又不繳罰鍰?桃園分署這一招清光罰單

▲無照酒駕又不繳罰鍰,桃園分署祭出絕招查扣義務人帳戶存款和薪資,終於追回罰鍰。(圖/桃園分署提供)
▲無照酒駕又不繳罰鍰,桃園分署祭出絕招查扣義務人帳戶存款和薪資,終於追回罰鍰。(圖/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有2位民眾因為無照又酒駕遭到裁處罰鍰,卻都置之不理,分別積欠了4萬5千元和9萬元的罰鍰未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鍥而不捨,積極調查義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最後查扣2位民眾新存入的存款和薪資所得,成功將所有罰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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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表示,其中一名賴姓義務人於102年間因無照駕駛又酒駕,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處新臺幣4萬5千元之罰鍰,因未繳納,自102年迄今,經多次移送執行,均因賴姓義務人名下無財產而執行無著,但桃園分署仍然鍥而不捨,積極調查義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於111年1月間發現義務人帳戶內有新存入之存款,即刻核發執行命令,足額扣押,義務人積欠九年的罰鍰終獲全額清償。


而另一名黃姓義務人則自100年起多次無照酒駕,期間不乏因違背安全駕駛罪被判刑,惟仍持續酒駕,於110年11月20日又因酒精濃度超過標準仍駕車,遭桃園交裁處處9萬元罰鍰,義務人收受相關罰鍰、催繳文書均不予理會,桃園交裁處遂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先以通知命義務人自行繳納,但黃姓民眾不于理會。桃園分署因此於111年2月9日再派執行人員至現場執行,亦未獲會晤義務人,雖於門口留下現場執行通知,然義務人仍未理會。桃園分署另積極查得義務人有薪資所得,已核發命令扣押黃姓義務人之薪水。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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