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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指出,第一階段有不少雇主反應,在支付完所費不貲的檢疫費和買工費後,移工做不到幾個月就提出轉換雇主,讓雇主付出的成本血本無歸。她指出,第二階段雇主預計將支付更多檢疫費用,在這麼昂貴的費用下,弱勢雇主難以承擔移工逃跑或提前轉職的成本,這也是第二階段雇主比較擔心的部分。
針對防疫部分,張姮燕指出,由於許多社福類雇主本身為重症病人,對病毒免疫力較弱,因此希望不論是防疫旅館的品質或移工引進前的接種證明審核,政府都要做到嚴格把關,不要讓群聚破口發生,以保障社福類雇主的健康安全。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先前已經要求移工來源國提供該國接種證明樣式,也提交給駐外辦事處,在移工申請簽證,以及上傳接種證明到勞動部網站備查時,都會依據該國樣式進行查核。若發現有移工提交虛假證明,也會依《就業服務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