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福食藏風險?學者:應要求日方提供檢測證明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超過10年,日前中央宣布,將以「3原則、3配套」開放進口福島5縣市食品。(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超過10年,日前中央宣布,將以「3原則、3配套」開放進口福島5縣市食品。(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超過10年,日前中央宣布,將以「3原則、3配套」開放進口福島5縣市食品,清大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榮譽退休教授董傳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表示,低劑量輻射存在健康上的「致癌風險」,要不要接受此一風險,則是利弊權衡所要考慮的問題。此外,除了檢測銫137的γ核種之外,是否也要檢測鍶90的β核種呢?董傳中認為,鍶90是單純β核種,檢測成本較高,如果進口時不加以檢測,可以要求日方提供相關的檢驗證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董傳中說明,現在討論的食品輻射污染,源自於福島核子事故的外釋雲團,沉降至土地所造成的污染,因為日本政府希望土地可重新使用,所以採用了國際標準進行「土壤除污」,當評估之除污後的輻射劑量低於1年1毫西弗時,就被視為可以接受的低劑量,不再繼續除污。

「當初的污染只限於土地的表層污染,我國之所以禁止野生鳥獸肉、菇類、漉油菜等食品進口,就是因為野生鳥獸覓食主要以地表的食物為主,而菇類、漉油菜等則是生長在樹木表層或淺根性植物,有更高機會接觸到土壤的表層。

「因為福島核子事故是已經發生之既有存在的事實,對日本來說其輻射曝露屬於『既存性曝露』,無法做到完全禁止或避免。但台灣沒有發生核子事故及污染,因此可以選擇不進口輻食。董傳中指出,因為低劑量輻射存在著健康風險,因此進口輻食要有充足理由或足夠利益,只有當利益超過風險時,才符合進口輻食的正當性,考量的利益可包括政治、經濟、或其他各方面。「基本上來說,這是一個低劑量輻射致癌風險的議題,要不要進口輻食去接受健康風險,國際上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作法。」

目前我國食品放射檢測僅針對銫134、銫137、碘131等γ核種,有專家認為應納入鍶90的β核種檢測,但鍶90的檢驗成本較高,如果不檢測的話,是否可能成為漏網之魚?董傳中解釋,β輻射的穿透力較弱、射程較短,很容易被物體本身「自吸收」,因此需要製作很薄的樣品,使用的檢測儀器也不同,更需要比較多的人力去處理。當然,如果食品中含有β輻射的污染,對於人體健康是有風險的。

不過董傳中表示,僅有β輻射而沒有γ輻射的核種其實並不多,鍶90只是少數中的一個。國際上對於食品污染的監測,多以抽樣篩檢作為管制,檢測方法也以成本較低的γ輻射核種為主。如果懷疑有β輻射的污染核種,則可要求輸出國提供經國際認證實驗室測量的數據,以確保食品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