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情緒不穩悶殺親生兒 憂鬱母:以為自己在作夢

▲產後憂鬱女子悶殺自己親生幼兒後,面對警方偵訊竟稱不知為何自己會這麼做?還以為自己是在作夢。(圖/資料照片)
▲產後憂鬱女子悶殺自己親生幼兒後,面對警方偵訊竟稱不知為何自己會這麼做?還以為自己是在作夢。(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去年11月發生一起親生母親悶殺2個月幼子的人倫慘案。35歲的王姓女子生疑似因為產後情緒不穩,去年11月在平鎮家中因為兒子哭鬧不停,竟以毛毯、塑膠袋將僅2月大的親生兒子悶殺窒息,送醫急救仍不治。桃檢複訊時認為其手段兇殘,為考量因身心情緒不穩導致發生憾事,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具體求刑7年6月,目前王女仍羈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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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女子去年11月11日下午1時在平鎮家中,疑似不滿2個月大的兒子哭鬧不停,突然情緒上來,以毛毯悶住其臉部,還以塑膠袋悶住口鼻等處,導致兒子窒息並停止哭鬧。王女犯案後呆坐在家,直到下午4時左右先生下班後才發現男嬰臉色慘白無呼吸心跳,隨後雖然立即送醫急救,醫護人員搶救2小時後仍宣告仍不治。


王女在警訊時聲淚俱下,辯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做!」向警方痛哭聲稱失手殺了孩子,願意接受司法裁判,王女還寫下自白書交代作案過程。檢方複訊時,聲稱犯案時神智不清,以為自己做夢。


檢方查出,王女先前曾有至醫院身心科看診紀錄,醫師鑑定有產後心情煩悶與煩躁等負面情緒,鑑定有混和焦慮及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疾病;法醫解剖男嬰則是呼吸道阻塞窒息身亡,與王女自述殺害兒子過程相符合。


桃檢偵結依殺人罪嫌將王女提起公訴,檢察官審酌王女身為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另王女主動報警處理,符合自首應減輕其刑,向地院具體求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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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