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錢震宇/無視法紀的恣意翻攪

▲先前有網友抱怨入住檢疫所,親友送來的食物都被拆開翻攪檢查,餅乾被輾碎,像在坐牢。(圖/翻攝自批踢踢)
▲先前有網友抱怨入住檢疫所,親友送來的食物都被拆開翻攪檢查,餅乾被輾碎,像在坐牢。(圖/翻攝自批踢踢)

文/錢震宇

日前有民眾被匡列進入集中檢疫所,發現家人送去的零食和飯菜全被翻動、破壞。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回應,這是因為先前曾查到毒品。蔡政府用此當理由,合理化自己侵犯隱私的行為,大喇喇地說這是有所依據的,這正代表政府完全無視法紀及人權,再沒有明確證據及告訴被搜查人權利之時就逕自動手,如此行為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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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說為了防疫及安全,政府有必要進行查察。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說,集中檢疫所訂有工作指引,其中對於違禁品有明確的規定。沒錯,但是這是奠基於匡列者攜帶違禁品部分予以查察,但王必勝卻擴大解讀成可以讓檢疫所人員對於匡列者的外送物一體適用,這就是擴大解釋、無限上綱。

民眾入住隔離檢疫所的法源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只規範政府可要求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並沒有規定可以去檢查甚至侵入留驗者的外送物,更沒有法律許可在沒有告知留驗者的前提下,逕自檢查物品,更何況被匡列的隔離者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退一萬步言,如果政府對於被匡列者的外送物有疑慮,認為有夾藏違禁品的話,難道不能先通知被匡列者,在取得同意下檢查嗎?更好笑的是,被翻動外送物的事發生在隔離檢疫所,那是因為有保大員警駐守,那如果是入住防疫旅館的話,不是就沒人檢查。這樣意思是不是說「有錢住旅館就可以帶想帶的東西、沒錢住檢疫所就通通要被檢查」,這完全不合理。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員警查察的前提是在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同時有其搜查要件;然而,民眾在隔離檢疫所內是因為配合政府傳染病防治法要求而單獨隔離,並非公共場所,同時也不符員警搜查物件的必要條件,如果今天有民眾提出申訴,警方很難站得住腳。

或許是人民被政府管習慣了,又或許是因為人民太縱容蔡政府,類似這樣的毫無法源根據的行為及判準,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就問現在政府到底有沒有跟著當時訂定的Covid-19分級標準在走?現在到底是幾級?陳時中先說縮短居家隔離天數,之後又將放寬口罩政策,倒底是依據醫療專業判斷,還是考量個人政治前途?好像沒人追問,社會也沒在關心,一切政府說了算,任憑其擺佈。

網路上大家對於檢疫所民眾被惡意翻動食物義憤填膺、諸多不滿,然後呢?這政府就幾句話輕輕帶過,根本無視於民眾基本權益,掌握國家機器的官員會說,「這一切出自於維護民眾安全及利益」,選擇用有利話術掩飾自己違法的事實。久而久之,人們厭煩了、也無感了,就放手讓政府為所欲為,而有所目的的政府就是想看到這樣的結果。

由小看大,今天是檢疫所的外送食物被翻攪,而民眾毫無所謂;明天很有可能就是人民的生活自由受到限制。今天政府利用人們的信任與制度的壓迫,限縮人民應有的權利,無視於法紀,而從蔡政府刻意掌控媒體跟輿論,處處用網軍帶風向的此刻,反對的聲音出不來或不敢出來,對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台灣來說,是最大的一種戕傷。


●作者:錢震宇/資深媒體人、開放智庫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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