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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11樓住戶簡姓家屬旁聽時帶上罹難母親照片「希望媽媽也能一起聽判」,在法官詢問家屬意見時,簡女淚訴黃格格因個人感情糾紛自私縱火,導致媽媽跟鄰居阿姨罹難,至今傷痛猶存難以平復,睡都睡不好,希望法官判決死刑。
另名家屬除了也希望法官判處黃格格最嚴厲極刑外,也希望法官審理能查清到底是誰偷走防火門,若防火門還在,火災煙霧不致一路沿樓梯間向上竄,造成嚴重死傷,相關責任應一併查清追究。
52歲的黃格格出庭時穿著紅衣,接受法官訊問時否認縱火,聲稱自己雖然是最後離開小房間的人,但沒縱火也沒動機,更否認跟53歲郭姓男友有吵架和感情糾紛。
辯護律師指出,此案無積極證據證明是黃女縱火;且縱然真如檢方認定因感情糾紛縱火洩憤,要讓對方難看,但在小房間縱火不但燒不到已離開的郭男,小房間也非對方財產,根本對郭男毫無損失,因此根本沒有犯罪動機,至多僅能解讀成是感情糾葛。
辯護律師也主張,黃格格就算縱火,主觀上也無法預見會因為燒到數十輛機車造成火勢擴大,進而產生煙囪效應造成嚴重死傷;再者,就算要縱火也不需以將灰燼倒在沙發上這種沒效率方式犯案,肯定會有更直接方式。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火災,造成46死、41人傷,是高雄治安史上最嚴重火災;黃格格同月16日凌晨遭雄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偵結後以她因吃醋喝悶酒,想藉點火讓男友難堪,所以將驅蚊用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釀災,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建請法官求處極刑。(編輯:孫承武)11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