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奪命惡火!房東「17套房硬隔41間」 遭重罰144萬

▲台中興中街奪命大火,釀6死,空拍圖。(圖/台中消防局提供)
▲台中興中街奪命大火,釀6死,空拍圖。(圖/台中消防局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興中街6日發生惡火奪命事故,釀6死6傷,由於大樓原本只被核定能建17間房,台中市都發局會勘後認定,屋主未申請變更改為41間房,已違反建築法,都發局重罰房東1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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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鄭姓男租客為養羊與房東發生衝突,竟縱火害死6命。(圖/台中市警局提供,2022.03.07)
▲43歲的鄭姓男租客為養羊與房東發生衝突,竟縱火害死6命。(圖/台中市警局提供,2022.03.07)
還原事發經過,6日下午1名43歲的鄭姓男房客與莊姓女房東兩人有嫌隙,莊女對鄭男在屋內養羊頗有微詞,且鄭男不準時繳納房租,被要求搬走,心生怨懟,於是報復性縱火,遭檢方以《公共危險縱火罪》、《殺人罪》起訴。

再加上莊姓女房東在屋內公共空間堆滿回收物,經環保局2年開罰24次仍未改善,阻擋逃生路線,涉犯《公共危險罪》與《過失致死罪》,2人也在8日晚間遭到收押禁見。

台中市府都發局調查後發現,大樓的第2、5、6、7樓原本作為旅館使用,申請時核定17間房,派員現場勘查,發現屋主擅自變動建物隔局,改為41間房,卻未提出變更建物使用申報,已違反建築法規定。

都發局將依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1項、第77-2條第1項規定、第77條第3項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緩新台幣6萬元每戶共處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全案8戶共裁處所有權人(房東)計新台幣144萬元罰鍰。(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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