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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燈號像水母觸手被切斷的為「前/後霧燈」,藍色水母則是「遠光燈」,原來原PO是在諷刺那些亂切燈光的駕駛,「到底是哪種人連自己開了錯誤的頭燈在閃瞎別人卻都不自覺啊?還有那種整車爆改亮到瞎的LED燈,你怎麼不乾脆車頂上直接架個八仙過海討討喜氣」,最後更再次呼籲大家:「拜託你各位,前後霧燈(斷腳水母)就是下大暴雨或起霧的時候才能開的,遠燈(藍色水母)是在無路燈或前方100公尺以內無人車的時候才開的!」
貼文曝光後,滿滿怒氣的文章內容也引起網友討論,「齁氣氣氣氣氣」、「笑死,爆氣,但真的很多三寶仔看不懂」、「每天看一堆三寶仔前霧燈開好開滿」、「一堆不知道怎麼上路的三寶」、「諷刺的是,偶爾苗栗段起霧,這些車又不開霧燈了」、「開遠燈真的哭,我車又沒貼隔熱紙,都快瞎了」、「我已經不想要求了,拜託不要開遠燈就好」、「真的三寶日常,無奈」。
而根據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六點,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時,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賴禹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