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將徵「囤房稅」年增3億元 全數作為市民租金補貼

▲高雄市府日前已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通過後,預計7月1日上路。(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府日前已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通過後,預計7月1日上路。(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日前已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通過後,預計7月1日上路,稅額會反映在112年5月房屋稅單,估計每年可增加3億元稅收,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不過,市長陳其邁表示,93.4%民眾自住房屋都不會受囤房稅影響,預估補貼戶數由現行16,000多戶,能再多幫助10,000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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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去年底已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持有3戶以下,適用2.4%稅率,4戶以上則是3.6%,該法案於今(111)年3月4日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預計在今年7月1日施行,稅額會反映在112年5月房屋稅單。預估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但93.4%民眾自住的房屋都不會受「囤房稅」影響,請市民放心。

市長陳其邁表示,實行「囤房稅」所預估增加的3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市民租金補貼財源。因此,市府「擴大放寬」申請租金補貼的資格條件,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由最低生活費的2.5倍提高到3倍(40,023元),且只要申請人、配偶與戶內小孩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預估補貼戶數由現行16,000多戶,能再多幫助10,000戶受惠。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稅額會反映在112年5月房屋稅單。預估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但93.4%民眾自住的房屋都不會受「囤房稅」影響,請市民放心。

陳勇勝也強調,為求合理課稅,高市囤房稅修正草案,特別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租賃住宅、繼承取得之分別共有房屋等9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仍適用1.5%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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