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山難救友遭逮 通緝犯:我良心還在

▲潘男請警消協助救友,被發現是通緝犯後被警方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潘男請警消協助救友,被發現是通緝犯後被警方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潘姓民眾與張姓友人前往桃源區梅山里五溪山山區採集藥材,因友人突然身體不適且出現血便現象,潘男便主動下山向員警請求協助,警方卻發現潘男是名毒品通緝犯,遂待救援張男後就將潘男逮捕歸案,經多日山路奔波,潘男仍強調「我雖然毒品被通緝,但是我的良心還在」,不後悔救友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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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下午1點許,梅山派出所接獲潘姓民眾報案稱與張姓友人前往桃源區梅山里五溪山山區採集藥材,因友人突然身體不適且出現血便現象,潘姓民眾立即下山請求協助。

梅山派出所員警受理時,發現報案的潘男竟是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仍不動聲色立即聯繫消防局桃源消防分隊、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共同組成搜救小組,由潘姓通緝犯帶同前往上山救援,翌日,尋獲待援之張姓民眾後運送下山,待相關救援措施結束後,員警於梅山里梅山吊橋口將潘姓通緝犯逮捕歸案。

潘嫌歷經兩天數趟山路波折,身心皆顯疲態,雖被警方逮捕,仍打起精神向警方表示「我雖然毒品被通緝,但是我的良心還在」,「如果沒有回來救他(指同伴),他會死掉」,可謂另類的「最有義氣之通緝犯」;六龜分局長陳膺方表示,民眾收到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傳票、信函或是開庭通知等文件,應依文書上時間、日期到案,否則會遭到相關法院或地檢署通緝,警方定會持續嚴正執法,加強查緝在逃嫌犯及通緝犯,以維社會安定及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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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