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釀1死3傷!拿「千萬房產」調解失敗遭延押

▲高雄男三度酒駕,造成一家子1死3傷,遭上手銬、腳鐐,日前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圖/翻攝畫面)
▲高雄男三度酒駕,造成一家子1死3傷,遭上手銬、腳鐐,日前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12月酒駕造成1死3傷悲劇的黃子洋,日前被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今天(6日)上午召開延押庭,黃男雖當庭表示願拿出房產來彌補被害損失,但仍不被家屬接收,因而調解失敗,法官也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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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去年12月26日晚間19時許,林姓男子一家4口過馬路前往愛河畔逛市集時,突然被黃男所駕駛的BMW轎車高速撞飛,導致林妻當場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則身受重傷,至今仍未痊癒。

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黃男早在2006年、2007年就有酒駕紀錄,當年的酒測值都超過0.55毫克,駕照早被註銷,車禍前,黃男在鹽埕區某咖啡館、自備威士忌與朋友喝酒,酒後黃男為貪圖方便,竟執意要駕車返回小港住家,且不讓同行友人代駕。

雖然黃男願意以房產賠償林男一家,但在調解過程中,黃男的二姐突然向法院聲請異議,並指出房子是媽媽打拼而來,現在媽媽癱瘓住院,雖然房子出租,但都拿來當醫藥費,因此主張不能處分這間房子;另外被害人家屬也指出,房產尚有190多萬的貸款,即使目前帶有租約,但仍存有疑義,雙方因而調解失敗。

稍早開庭時,法官問黃男有無意願交保,黃男對此則表示,在取得家屬諒解前,並不希望交保,犯錯本就應承擔後果,就算房子不能抵押,他也會想辦法去籌;法官聽聞後裁定,黃子洋延長羈押2個月。(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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