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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純美懷疑,在2021年6月29日,廖男在家中討論佛法,趁她如廁時,偷走價值15萬元的限量藍色香奈兒包、GUCCI錢包等物,總計價值18萬多元。
事後許純美對廖男提告偷竊,持監視器畫面指控,廖男離開時,手上拿著白色袋子內有「藍色東西」,懷疑就是她的藍色香奈兒包,要求廖男返還,不過廖男僅願意還欠款2000元,或買別的包包賠償,最後更否認偷包包。
廖男到案後否認犯案,並強調應該是拍攝光線的問題,誤認塑膠袋裡裝的東西是藍色的,士檢查閱監視器畫面後表示,除廖男的白色袋子呈現藍色外,畫面中身穿白色襯衫的保全、後方人行道,都呈現藍色色調,
士檢表示,無法排除監視器受光線影響而呈現藍色畫面,加上本案沒有目擊者,基於證據不足,對廖男處分不起訴;事後,廖男反控許純美誣告罪,士檢認為許純美有經查證,非憑空捏造,同樣給予不起訴處分。(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