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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最後追問,是否擔心對手屆時於選舉時用官司打壓她?林姿妙說:「我沒做壞事啊!公平正義啊!」
檢方偵辦宜縣府民國108年羅東鎮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財產來源不明等案,1月13日首波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前往縣府等相關30餘處所搜索,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其中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10多人被列被告。
檢廉今年2月再度發動搜索,林姿妙及林羿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一度被檢方聲請羈押;法院之後裁定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40萬元交保。全案檢方持續偵辦中。(編輯:黃世雅)1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