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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會從火災事件發生前的防疫旅館設立審核、建築物安全使用、檢查、維護管理,以及火災事件發生後的指揮調查、部署搶救、防疫指引等面向詳加調查,公正、客觀、務實認定,消防人員殉職主要因吸入有毒氣體造成缺氧性休克及窒息死亡。
調查會亦審慎提出「強化建築管理」、「加強消防防火管理」、「精進消防人員救災訓練」、「辦理大樓防疫旅館火災跨機關示範推演或演練」、「提升大樓火災現場無線電通訊品質」、「建置消防人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之諮詢與診治制度」、「增加消防救災人力」、「規劃建置防疫旅館火災疏散大量傷病患處置機制」、「統一建構教學系統」、「盤點及檢討救災模組之基本配備項目」等10大項改善建議,避免類似情境事件再次發生,調查報告可至內政部官網。
內政部表示,消防法於108年11月13日增訂第27條之1,明訂為調查消防及義勇消防人員因災害搶救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之原因,應組成調查會,內政部於109年4月10日訂定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完成調查會運作架構。調查會由次長陳宗彥兼任召集人,4位行政機關代表、6位消防、法律、建築、勞安職安及環境安全衛生等學者專家及2位民間團體代表共13位委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