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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食藥署重新公告,開放國內企業6月30日前,企業得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購買經台灣EUA核准的家用快篩試劑,申請數量以每員工100劑為限,輸入後不得販售,僅限企業內部員工防疫自用。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吳正寧說明,考量與個人進口快篩措施期限是至6月30日,且100劑快篩約為半年的用量,因此將新公告將期限同步更改為6月30日,屆時視疫情狀況決定展延與否,另進口快篩不論是唾液快篩或是鼻咽快篩,都必須為經台灣EUA核准的廠牌。吳也提醒,目前仍僅限企業申請,未開放公協會,申請以一次為限,申請資訊及切結書已公布於食藥署網頁,以供外界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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