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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則指出,楊男在當地是頭痛人物,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楊男就發怒「咬死」小狗,另外過去也有攻擊他人的紀錄,早在去年6月底,有一名婦人被他持刀砍傷,所幸店家出來攔阻才沒有鬧出人命,楊男事後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經評估狀況穩定返家,豈料沒多久,又發生挖眼事件。
事發後,楊男立刻被強制送醫,去年11月出院,隨即被檢方聲押獲准,並依法起訴,案經審理,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但村民卻認為,這個刑責時在是太輕了,應強制送醫收容治療。(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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