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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說,相關給薪給假規定,會影響勞資雙方,但其實在政府現行法規內有很多公假規定,如:配合國防部《兵役法》規,員工如接受兵役體檢或教召、點召,雇主要給公假;內政部《災害防救法》、衛福部的《傳染病防治法》,配合政府接受防災訓練等,雇主也應給公假;如今,國民法官準備上路,勞工配合政府擔任國民法官的重責大任,政府一定挺勞工,讓勞工能安心。
許銘春表示,勞工參與審判過程,需要勞心勞力,還要跟很多不同生活背景的國民法官通力合作、相互交流,經驗難得;此種特殊經驗,未來如果能回饋到職場,對企業應該也會獲益,期待勞資雙方能正向看待。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說,政府有相關規範,我們依法執行,比如防疫政策,公司大部分都給予公假,也沒有特別刁難;事實上,商業總會現有148個商會,大概總商家來到168萬家,佔就業人口比例63.2%,至今沒聽到商會不支持,假使司法院有需要商總配合,商總將發函請大家配合辦理。
林輝煌表示,擔任國民法官可以跟不同領域的人對話,一起做出決定,這個過程,可培養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的精神,相信能將經驗自然而然回饋到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