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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表示,法律、事實、證據是必要元素,尤其刑事案件,沒有事實就不用法律評價,沒有證據事實也難以為繼,所以證據是案件的基礎,證據的重要性,在法庭攻防,檢察官要鞏固提出的證據,要說服法院接受證據支持的事實,進而法律評價,到達罪證確鑿的程度。
林輝煌表示,在數位化時代,周遭資訊大部分以數位形式存在,法庭上數位證據的使用也越來越普遍及重要,但是數位證據容易竄改且不易被發掘的特性,如何防止變造、確保證據同一性,是司法實務的重要挑戰;司法聯盟鏈系統引進區塊鏈技術,將數位證據上鏈後,數位證據是否被竄改將無所遁形,未來在法庭上使用數位證據將更加安心,有助於事實認定。
蔡清祥說,虛擬貨幣的底層就是區塊鏈,因此運用經費讓同仁購買比特幣,以實際操作來了解虛擬貨幣到底如何被運用在犯罪上,又該如何保存犯罪後的數位證據,一步一步累積經驗、摸索,才有今天建構司法聯盟鏈的實現。
今天啟動建置跟標章發表,就是要證明時代潮流下,數位證據如何確保,有相當大的衝勁去了解,啟動後會先以台北、桃園、台中三個地區的檢警調到審判機關,一起實踐,先做雲端數位證據的存證、驗證,並努力推展開來,除了司法院、法務部、高檢署、調查局、警政署等5個創始機關外,蔡清祥透露,包括:文化部、全國律師聯合會也有極高興趣參與,法務部當領頭羊一起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