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燃料膏2件成分不符規定!「1動作」恐引發爆燃

▲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抽驗市售燃料膏商品,10件商品共有2件主要成分不符規定,4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抽驗市售燃料膏商品,10件商品共有2件主要成分不符規定,4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張勵德/綜合報導

平價小火鍋、臭臭鍋或是餐廳蒸魚料理很常使用「燃料膏」作為加熱的燃料,但燃料膏燃燒時揮發的氣體有時候在通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會導致消費者眼睛感到不適,或是在添加燃料膏的時候引發「爆燃」(瞬燃)導致燙傷危害。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0)日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燃料膏檢測,在市面上購買10件燃料膏商品檢驗其主要成分與中文標示,其中有2件商品主要成分不符規定,4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消基會特別提醒,民眾在用餐時如果需要添加燃料膏,務必要請商家更換器皿再添加,以免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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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組長謝孟傑指出,燃料膏使用上會產生明火,有明顯的風險存在,有2件主要成分不符規定的產品,標示內容物為99.9%的甲醇,實際上卻只有66.8%,另外2件產品標示「酒精膏」,其實內容物為甲醇,根本不是酒精(乙醇),其他產品問題還包括製造日期、有效日期、產地有缺漏。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視察蔡文慧說,上述標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已請轄管地方政府要求業者改正,其中3件已經改正,另有1件已下架。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委員麥富德表示,過往稱為「酒精膏」的產品如今證明為「燃料膏」是正確的事情,因為這類產品主要以甲醇為大宗,部分才是乙二醇、乙醇,如果使用乙醇比較沒有毒性問題,但甲醇對身體危害很大。更重要的是,燃料膏燃燒時,如果是甲醇火焰非常大,但甲醇其實沒有火焰,所以內容物有添加什麼在其中讓人有危險疑慮,消費者其實使用上看到有下方黃色的火焰,就要提高警覺。

麥富德強調,如果業者在使用過程中直接添加燃料膏補充,或是小朋友不慎潑水進去,都有可能產生「爆燃」的現象,是非常危險的動作。特別呼籲大家應該要一次性使用燃料膏,如果用完了,應該換一個器皿而不是直接添加,使用上最好也也要在通風的環境,以免一氧化碳累積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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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