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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者說,以前就聽說警察會吃案,「還真讓他們遇到了」;難道那拔派出所的警察不是警察、不能處理詐騙案,還是老的警察都喜歡吃案。
這篇貼文一曝光,立刻引來議論及媒體關注,新化分局立刻啟動調查,今晚9時許發布懲處。
新化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害人居住於山上分駐所轄區,詐欺案件轉由山上分駐所受理及後續偵辦,並無警察吃案。但那拔派出所警員未依單一窗口受理報案規定,聯繫處理確有疏失,已違反規定。
新化分局決議將江姓承辦警員記過2次,孔姓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蘇政敏自請處分。
新化分局表示,被害人遭詐騙集團騙取財物,已責成偵查隊調查。新化分局也會檢討改進,加強教育訓練,要求警員以「同理心」受理各類案件。(編輯:張銘坤)11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