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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該2份條約,歷經4年磋商,期間雖面臨嚴峻疫情考驗,然未打斷兩國協商,在法務部及外交部與我國駐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大使館同仁努力不懈及聖國支持下,雙方終獲致簽署共識,並在我國竭誠邀請下,聖國龔薩福(Dr. the Honourable Ralph Gonsalves)總理親自率團來台,在總統蔡英文親自見證下,與法務部長蔡清祥簽署「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移交受刑人條約」。
台聖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生效後,兩國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中,相互提供證據、協助文書送達、確認人及物之所在、執行搜索、扣押、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及其他不違反國內法律規定下之協助。
雙方更可透過視訊詢問、准許請求方之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及依受請求方同意之方式,詢問證人等,使得兩國辦案人員可以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Joint Investigation Team),以科技輔助方式協助進行犯罪偵查,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之時間及勞力,達到共同打擊跨境(國)犯罪、提升定罪率之目的。
此外,台聖移交受刑人條約生效後,將成為兩國未來進行移交受刑人之堅實法源基礎,有助受刑人返回母國服刑,對於其親屬就近入監探視、受刑人返鄉復歸社會等,均可帶來正面效益,也符合各國透過國際司法合作,提升矯正效能、維護收容人權之世界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