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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間因張女提出分手,讓陰男情緒十分低落,甚至懷疑張女另有他人,故而引起殺機,同年月22日上午,陰男趁著遞送公文給張女時,拿出預藏的30公分長水果刀刺殺張女,導致其右胸、右上臂、左側側胸及上腹部等5部位受有刀傷,一旁同事見狀,嚇得連忙上前阻止,但陰男卻向其嗆聲「如果敢阻止,我連你也殺」,最終導致張女大量失血,引發低容積性休克,傷重不治。
法官審理後認為,陰男與被害人張女,交往數十載,卻未顧念彼此情誼,持刀殺害張女,雖罪刑重大,但考量到其犯後坦承犯行,且與部分告訴人和解,故殺人罪部分,認定陰男惡性尚未達量處死刑、無期徒刑程度,因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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