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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則要「避部位」,避免使用黏膜部位、朝口鼻噴灑或直接噴在臉上,以免吸入;此外,香氛用化粧品儲存時要「放陰涼」,存置於陰涼處,避免放在陽光直射、高溫潮濕的地方;最後,香氛用化粧品開封後要「限期用」,並留意產品效期及是否變質,如產品已經分層、變質、變色或有異味等情況,就不要使用。
此外,有人習慣用香水噴在腋下或私密處遮蓋異味,食藥署提醒,過度使用香水、體香膏,不但無法遮蓋氣味,反而會「比臭更臭」!因此,如有嚴重狐臭的情形,還是要就醫診療。而一般消費者香水使用的量不大,可直接擦在皮膚上,但若本身容易皮膚過敏、氣喘、皮膚容易癢、有濕疹者,使用時要留意;至於私密處部位較為敏感,胡亂使用香水噴灑,反而可能會增加刺激、過敏等風險,只要保持個人衛生清潔乾淨即可,若個人衛生良好,但私密處仍有異味,可能受到感染,應儘速就醫。
食藥署最後提醒,如果使用香氛用產品後,皮膚出現狀況時,應及早接受診療。就醫時請攜帶使用的化粧品(包含產品全成分標示),告知醫生出現症狀的皮膚狀況、使用中的藥物種類及日常生活情形。(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