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振仲求無罪輕判:盡最大努力 普悠瑪10/27二審宣判

▲普悠瑪6432次司機員尤振仲(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25)
▲普悠瑪6432次司機員尤振仲(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25)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事故,高等法院今(25)日行言詞辯論庭。從肇事司機尤振仲跟合議庭表達的內容可知,在列車翻覆前,他一次要做好幾件事,整個人手忙腳亂,跟調度室要求換車也得不到調度員同意,他認為他已盡最大的努力,家屬對他的理解讓他感到無比欣慰,但他遵循法官判決,請求無罪或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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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庭時,尤振仲對於檢方指控他觸犯過失致死罪很有意見,他說,發生事故前,他有跟台北機務段表明想換編組,但卻不給他換,而且他也有通報希望在頭城站停車,即便有22站也不代表能停,因為只有頭城站有辦法「待避」。

尤振仲說,他從2013至2018年駕駛火車6年,沒能把旅客安全載到目的地,是他一輩子的傷痛;然而,他一手要按電門、一手要接收指令、一手要回報、一手要故障排除又要剎車,只覺得車速有比平常快,但不確定有無超速,之後醒來已躺在醫院。

尤振仲的委任律師賴彥傑主張,TEMU2000(普悠瑪號)根本不能用在北迴線,早就到達停用換車的標準,但台鐵局仍繼續使用,即便尤提出想換編組的要求也沒獲得同意,且當天有趕點壓力而不斷做出「失當」指示的是台鐵的「行控中心」。

律師賴彥傑主張,台鐵局從採購決策到人事制度,甚至是運轉、維修、組織的管理都積弊難改,台鐵的組織結構缺失非一朝一夕造成,是長期以來的真實現況,如果換成其他司機員來駕駛,悲劇也會發生,難認尤振仲有過失的犯行。

另外,罹難者家屬范銘浚認為,從上次開庭傳喚台鐵負責教育訓練的證人可知,教育訓練時,從沒有按照原廠的方式去教授,台鐵也從沒有按照原廠的方式去保養列車,不能發車的列車還讓我們旅客搭上去,如果是提供良好的火車,司機員根本不需要做事故排除,誰開誰倒楣,「根本是個謊言啊!」庭末法官諭知,10月27日宣判。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范銘浚(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25)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范銘浚(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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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