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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媒記者事後向該公司查證,證明引發爭議的文件確實存在,但公司代表人卻又說,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而且在招聘軟體和廣告上,該公司甚至聲稱員工不加班,如果加班則可以申請調休。
事件在微博上發酵,有專家指出,強制員工加班30小時以上,否則就要罰款,其實已經違反了中國的勞動法和慈善法,是無效的霸王條款,因為公司的制度、協議等,必須要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才有效;不少人都被這紙公告氣炸,留言打下:「如果遇到這樣的公司不做也罷,上班上到欠款都有可能」、「媒體還是太克制了,什麼公司直接點名吧」、「做著犯法的事還這麼張狂,誰給他的底氣」。
眼看勞動法制被批評形同虛設,中國官媒也趕緊跳出來提醒,說保留證據是維權成功的關鍵,勞動者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證據留存意識,以便在產生爭議後,能夠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