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偵結起訴!檢方求處死刑:惡性重大無矯治可能

▲台南殺警案兇嫌林信吾今日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台南殺警案兇嫌林信吾今日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警員涂明誠及曹瑞傑,在8月22日時因查緝竊車案,遭到外役監在逃犯人林信吾持刀攻擊,送醫後重傷不治,因公殉職。殺警案震驚外界,台南地檢署今(7)火速偵結起訴兇嫌林信吾,檢方依強盜殺人罪嫌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認為林信吾惡性重大、無矯治可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南殺警案兇嫌林信吾在今(23)日清晨4:36於新竹落網。(圖/翻攝畫面)
▲台南殺警案兇嫌林信吾今日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圖/翻攝畫面)
檢方表示,殺警案事證明確,林信吾落網後也坦承犯行,2名警員分別身中17刀和38刀,殺警手段凶殘,人神共憤。檢方強調,處以極刑雖無法喚回殉職員警性命,難以平復家屬悲痛,但卻是衡量兇嫌犯行唯一公正的刑罰。

回顧台南殺警案,起因是機車失竊,一名37歲的吳姓男子到台南遊玩,向租車行租借機車後,將車停放於中西區赤崁街,不料卻忘記拔鑰匙,事後發現機車遭竊。於是吳男夥同家屬,向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所報案。警員凃明誠、曹瑞傑獲報後,驅車前往安南區找車,未料竟遇上明德外役監在逃兇嫌林信吾,遭伏擊刺殺後雙雙身亡。

法醫初步檢驗結果,凃員身上有17處刀傷,最嚴重傷勢為左邊頸動脈被切破,頸靜脈被切斷,另外胸部也中了一刀,刺傷肋間動脈,刺達右上肺葉;曹員身上有38處刀傷,最嚴重傷勢為胸部深度刀傷。

林信吾犯案後先騎贓車到土城高中廁所內,清洗血跡,並丟棄兇刀,再搭計程車回到中西區赤崁樓附近,又改搭公車前往東區,在台南市立醫院站下車後,改坐公車遊車河,二度搭計程車,這次前往保安火車站,買票打算前往嘉義。

林信吾隨後在新營二度偷機車到超商持槍行搶,這才給了專案小組破案契機;林信吾搶完超商後,棄車搭白牌計程車往高雄,又搭乘和欣客運到台中,他故弄玄虛,實則是想北上,不過該班次未經朝馬轉運站直往新竹,給了警方3小時沙盤推演,隨後在和欣新竹站四個方向附近都佈下伏兵,林信吾一下車就遭壓制逮捕。(編輯:倪浩軒)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