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清冠一號」新增適用對象!羅一鈞:會再視情況調整

▲羅一鈞表示,9/29衛福部會再跟相關中醫專家們討論,視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再做調整。(圖/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表示,9/29衛福部會再跟相關中醫專家們討論,視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再做調整。(圖/指揮中心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日前宣布,從本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限縮為僅供染疫「高風險族群」,不料消息公布後,立刻引發中醫界反彈,對此,衛福部緊急修正適用範圍,放寬至民眾若確診,符合發燒、咳嗽、咽痛嚴重等條件即可公費使用,2週後會再視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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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清冠一號今天(15日)起,調整公費對象,僅針對新冠肺炎確診症狀輕微,且具下列任一「重症風險因子」之病人:

1.年齡≥65歲。

2.BMI≥30。

3.未完整接種疫苗者。

4.吸菸(或已戒者)。

5.糖尿病。

6.慢性腎病。

7.心管疾病(不含高血壓)。

8.慢性肺疾(間質性肺病、肺栓塞、肺高壓、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病)。

9.結核病。

10.癌症。

11.慢性肝病(肝硬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

12.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腦中風及其後遺)。

13.失智症。

14.具過敏史、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

15.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


▲(圖/記者許若茵攝)
▲衛福部日前宣布,從本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限縮為僅供染疫「高風險族群」。(圖/記者許若茵攝)
經中醫師公會反彈後,衛福部9/9針對「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緊急召開會議,經考量後,決議增列適用對象,其中包括下列3者。

1.確診且高燒不退(體溫39度持續2天以上)

2.明顯咳嗽兼具喘

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編輯:陳苾暐)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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