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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台東縣政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劃定「南橫向陽山區及嘉明湖周邊區域」,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1年9月18日下午3時起生效。
後續台東林管處將視地震影響狀況及確認步道及林道安全無虞時,另行公告開放時間。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台灣山林悠遊網(https://recreation.forest.gov.tw/),相關事務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89-324121或345493查詢。(編輯:黃世雅)11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