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營造涉弊案?台鐵聲明:無機關公告、無放水

▲台鐵稍早發出聲明強調,該公司並無任何主管機關刊登為不良廠商,另新豐站工程目前還在偵辦中,並無起訴,台鐵招標絕無放水。(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台鐵稍早發出聲明強調,該公司並無任何主管機關刊登為不良廠商,另新豐站工程目前還在偵辦中,並無起訴,台鐵招標絕無放水。(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華盛營造今(26)日遭週刊媒體爆料,在2008年就涉及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站場弊案、2015年又爆出因台中鐵路高架化工程怕被罰違約金,而強拍女官員裸照,前科累累卻能屢標得台鐵工程案。不過台鐵稍早發出聲明強調,該公司並無任何主管機關刊登為不良廠商,另新豐站工程目前還在偵辦中,並無起訴,台鐵招標絕無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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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營造涉及台鐵工程弊案今日再被媒體翻出,該媒體指稱,華盛營造前科累累,黑歷史眾多卻能拿下台鐵9大標案,截至2022年共拿下36件政府標案,總預算金額逾百億元,質疑台鐵招標放水。然而,於9月,針對2015年台中鐵路高架化工程裸照案,也就是「531標工程貪瀆案」,纏訟6年多後,6位工程人員全員無罪定獻。

遭拍裸照的時任鐵改局中工處主計主任鄭淑鈴以檢舉人及證人身分,向檢調單位檢舉,指稱因工程逾期罰款,遭到當時處長及相關工程人員反對而被擄,並強拍裸照,不過案情在日前大逆轉!高院在判決書載明,「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531標工程經審核結果,無工程逾期之情形,本案實無起訴書所指被告等為使00公司免計罰違約金,而為本案圖利犯行之動機與必要」。

同時,判決書也指出,「檢察官起訴意旨被告林銘益等明知00公司系爭工程NTP1+390已逾期,為圖利00公司免予計罰而為不實延展工期之記載云云,洵屬無稽、工期之計算及逾越該期限是否處以違約金......無法從鄭淑鈴對於應否計罰違約金所示之意見及遭妨害自由等情,據以推論系爭工程之工期、違約金之判斷是否合理、合法,檢察官此部分上訴理由,難認可採」,也就是說,華盛營造根本就無逾期罰款情形,當然也沒有「前科累累」,擄人一事與鄭淑鈴所指稱之工程逾期罰款動機無關。

對於此案,台鐵回應,台中高架案華盛營造所涉相關刑事案件,包括強拍不雅照,經查台中高架案非屬台鐵局經辦工程,該案華盛營造相關人員涉案情節與台鐵局並無相關。而依據工程會9月1日工程稽字第1111300175號函示,復查台中高架案後並無主辦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101條第1項12款之相關規定刊登公告,致各機關均未能查知,據以限制華盛營造公司參予投標資格。

台鐵指出,有關檢調單位於109年10月開始進行調查之台鐵局新豐站工程,該工程係於98年辦理招標,當時華盛營造公司尚無不法行為,台鐵於招標過程中皆依法行政並無放水情形。目前該案檢調仍在偵辦中,並未起訴,本案司法偵辦過程,台鐵局會充分尊重並全力配合。

而對於工程會本於專業,提出台鐵局未來應該要選擇適當採購策略,排除類似華盛營造公司不良廠商之情形作為決標對象,台鐵局表示,將於適法前提下依照工程會指示研擬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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