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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間,孫男要求王男蒐集蔡總統私下接見美國及日本議員等不公開行程的名單、時間、地點資料,王男發現無法取得而作罷。不過,王蒐集到永和警衛室、大安警衛組等輪值主管真實姓名、公務電話及特勤中心與總統府侍衛室值班表,並將資料經由孫男交給方男。
桃院考量2人認罪,依《國安法》等罪,判處孫男3年4月,王男1年10月、緩刑5年,但2人上訴後,孫、王改口不認罪,高院將王男的緩刑撤銷,其餘維持一審判決。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更一審酌減刑責,改判孫2年8月、王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