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上訴丁允恭性騷女記者 懲戒案28日宣判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辦公桌跟女記者性交,一審被判撤職、停用2年,監察院上訴後,第二審將於本月28日宣判(圖/取自丁允恭臉書)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辦公桌跟女記者性交,一審被判撤職、停用2年,監察院上訴後,第二審將於本月28日宣判(圖/取自丁允恭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被控在高雄市政府任新聞局長時,與一名電視台女記者在辦公桌性交,還讓女方墮胎,又在臉書公開合照,懲戒法院第一審痛批他放蕩,損害公務員形象,但無性騷擾,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察院不滿第一審沒有認定性騷擾提起上訴,第二審今(4)日辯結,合議庭定10月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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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爭點在於丁允恭將合照放上網是否構成性騷擾?第二審去年11月12日開庭時,受命法官以性騷擾為由,採不公開審理。

今天開庭,合議庭邀請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焦興鎧、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玲惠、輔大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等3名研究性別的學者出庭出具意見,同樣不公開,丁允恭也有到庭。

庭訊長達3小時結束,丁允恭沒有對外發言即離去。監委紀惠容表示,與合議庭有約定,對外不能講庭訊內容。

監察院彈劾有兩部分,其一是在辦公處所性交,第二部分為性騷擾。懲戒法院第一審並未認定丁允恭有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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