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男被捕後,檢方一度聲押禁見遭院方駁回,陳男赴醫院治療傷勢,檢警再持搜索票前往拘提,未料陳男裝痛哀號並趁隙脫逃,7天後才在板橋的旅館落網。
該案在法院審理期間,陳男又於2021年12月間,3度至萬華區中華路二段、南海路一處工地向建商鬧事勒索,建商均未理會,直到16日他前往工地,在怪手上放置疑似爆裂物,離開前對工人說「怪手不要動,不然會出事」,工人因此報警,警方將陳男逮捕後移送北檢,經檢察官聲押獲准。
檢方今年4月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陳竑諺、「幕後藏鏡人」張家瑋及小弟等人,全案移審法院後,法官諭知陳男以5萬元交保。然而,陳男開槍殺人的案子,在5月間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10年定讞。陳竑諺竟棄保潛逃,台北地院因為傳拘無著,9月19日沒收具保人5萬元的保證金。
另外,同案共犯張家瑋及5名小弟,因為在審理期間認罪,法院依《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6人5月到3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