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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雙方談判破裂,曾男一怒之下揪眾鬥毆,現場數十名黑衣人,手持紅絨柱、棍棒毆打警員薛貞國,導致薛貞國當場斃命,轄區員警獲報後趕抵,鬥毆者見狀瞬間一哄而散,案件震驚社會。之後警方陸續逮捕多名涉案人士,並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等罪嫌,判處主嫌曾威豪8年6月、劉芯彤9年;案件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曾、劉2人以及其他涉案者,均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因此改判曾威豪10年、劉芯彤維持9年;上訴最高院又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曾、劉均8年,同案7名被告則分別判刑10年6月到7年不等;全案再上訴最高院,本月5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案件審理期間,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結婚,並與薛貞國家屬以650萬達成和解,其餘46名被告也與薛家家屬達成總額約3000萬元的和解條件。(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