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料,朱男接受問訊走出警局後,卻仍數度在高雄三民、前鎮、左營及新興區持續偷拍,直到他又在苓雅區一間文具店內偷拍女子裙底,苓雅警分局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身分,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11月15日前往其住處拘提到案。其手機內更發現有3323張偷拍影像,連電腦都還有100G容量存檔。偷拍時間長達2年,受害女子不計其數。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朱男犯案長達數年,被害人眾多,且考量影像存放位置未明,仍有外流可能性,以及他難以自制性慾等。若不羈押,恐怕無法避免滅證及更多人受害。今天據此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編輯:方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