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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當局依國安法起訴,他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抗辯,律政司上訴至高院失敗後,再上訴至終審法院,但終院日前拒絕批出其上訴許可。
換言之,黎智英可以聘用歐文為其辯護。
在終院作出裁決後,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宣布,將會就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一事,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
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他說,解釋的重點是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處理本地的國安法案件。(編輯:唐佩君)1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