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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指控,林姓乘客明知她是依法執行公務,卻持燃燒中的香菸靠近,還把燃燒中的香菸2支陸續丟到她穿的警用連帽外套後方帽子。她回到警局後才發現帽子布料冒煙熔毀且她的髮尾燒灼。
刑事部分,林姓乘客之前被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民事部分,女警主張,對方行為損害她的身心健康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25萬元;林姓乘客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聲明及陳述。
判決指出,法官調閱刑事卷宗,確認林姓乘客加害情形,審酌林姓乘客遇事不思理性處理,竟對到場執勤的女警施以強暴手段,造成警服帽子及女警的頭髮受損,迄今未賠償,兼衡兩造的教育程度、生活狀況及犯罪動機等,日前判決林姓乘客須賠償女警精神慰撫金25萬元。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