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嚴懲「聚眾鬥毆」見成效!警政署長:案件數減近3成

▲警政署長黃明昭(中)。(圖 /記者呂炯昌攝影)
▲警政署長黃明昭(中)。(圖 /記者呂炯昌攝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7日電)警政署長黃明昭今天表示,刑法修法嚴懲聚眾鬥毆後,相關移送案件數減少近3成,顯見成效,並重申針對黑幫涉及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等暴力案件,絕對從嚴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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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今天舉行「修法嚴懲聚眾鬥毆 淨化社會治安環境」記者會,黃明昭到場視察成果,他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內政部及法務部共同推動修法,將聚眾鬥毆加重處罰,刑法第149、第150條修正條文於民國109年1月17日凌晨0時起生效。

黃明昭指出,根據警政署統計,修法後、109年平均每月移送160件,110年平均每月移送140件,今年已降至每月平均移送115件,減幅近3成,顯見修法策略及警察有效壓制處理,具相當成效。

他說,自己上任後就要求各警察機關強化員警現場蒐證等專業能力,涉黑案件也協調管轄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針對重複性鬥毆分子,也要求管轄警察機關透過家庭或公司訪問加以約束,以達防制效果;並重申掃黑執法決心。

刑事局第四大隊大隊長陳瑞基說明案情,日前獲報新北蘆洲地區53歲林姓角頭連續涉犯刑法恐嚇、街頭聚眾滋事等案,經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驚蒐證偵知,以林男為首的7人黑幫涉犯刑法恐嚇、街頭聚眾滋事等案,受人委託後,數次指揮、操縱旗下幫眾持木棍、油漆袋驅車前往桃園市龜山區一處民宅潑漆、毀損監視器,導致被害人心生畏懼。

警方見時機成熟於今年8、9月兵分多路到新北市蘆洲區等處,將治平檢肅對象林男暨6名組織成員緝捕歸案,全案依涉犯刑法恐嚇、妨害自由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編輯:李錫璋)1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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