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代/28歲也會後悔以前決定 詹為元:公民權無關成熟

▲準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表示,無論是透過修憲還是修法的程序取得這個目標,都需要先取得社會共識。(圖/記者陳明安攝影,2022.12.16)
▲準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表示,無論是透過修憲還是修法的程序取得這個目標,都需要先取得社會共識。(圖/記者陳明安攝影,2022.12.16)

記者黃禹馨/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上月底落幕,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的修憲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結果也出爐,雖然有5百多萬人同意,但也有5百多萬人反對,最後因同意票未達選舉人半數門檻,導致修憲案未能過關。《NOWnews今日新聞》今(16日)舉辦跨世代系列論壇,邀朝野政治人物與會,國民黨的台北市議員當選人詹為元說,無論是透過修憲還是修法的程序取得這個目標,都需要先取得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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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為元在論壇開頭表示,「18歲公民權」這個議題早在2012年,就由時任立法委員的丁守中提出,並在2014年連署立院朝野意見提出釋憲申請。而時至今日,從2023年開始,《民法》後已明定,18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同時也擁有公民投票權,這表示18歲公民已經可以決定自己與國家的未來,大眾就不應再以「18歲是否成熟」作為這項提案否決的依據。

詹為元說:「成不成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每一個年紀做的決定都是根據當下的價值觀與思考。」他並舉例很多人到了28、38歲,仍有可能會後悔十年前自己做的決定,因此不應該用成不成熟,作為界定18歲該不該有公民權的依據。

不過公投結果也讓人好奇,在民進黨、國民黨等朝野主要政黨都表態同意的情況下,為何還會有超過5百多萬的選民投下不同意?詹為元指出,這次沒通過的關鍵,有一點在於這項複決案的結果,和很多人都沒有休戚與共的相關性,才會導致通過門檻仍差將近4百萬票。

最後詹為元也重申:「明年開始18歲成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他們一定會覺得,我什麼事都可以做,為什麼就不能投票?當這個意識成形,對於推動18歲公民權一定更有幫助。」他強調,在取得社會共識的狀態下,對《憲法》保障的權利進行適當修訂才是最理想的,而這也是需要時間努力才能達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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