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爆涉賄選!苗檢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 辦公室回應了

▲今年九合一大選期間,苗栗陳姓男子擔任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左),以及大湖鄉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男涉嫌與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現金賄選,今(20)日苗栗地檢署針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圖/資料照片)
▲今年九合一大選期間,苗栗陳姓男子擔任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左),以及大湖鄉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男涉嫌與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現金賄選,今(20)日苗栗地檢署針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圖/資料照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九合一大選期間,苗栗陳姓男子擔任縣長候選人鍾東錦,以及大湖鄉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男涉嫌與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現金賄選,今(20)日苗栗地檢署針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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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與丘女、林男涉嫌針對涉嫌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村長、大湖鄉民代表選舉以現金買票,今天苗栗地檢署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對此,鍾東錦辦公室表示,針對苗栗地檢署的作為,鍾東錦辦公室感到非常遺憾,因為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

鍾東錦辦公室指出,此次遭地檢署起訴的陳姓被告,雖在地方基層選舉期間掛名擔任聯合競選總部主委,但其與鍾東錦並無實際往來,且陳姓男子已在偵查中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此亦為地檢署於前次記者會清楚表示與候選人無關,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之原則,且未記取4年前對通霄鎮長胡亂起訴賄選及提當選無效,最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及當選有效,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嚴重侵害中華民國民主法治之人權,鍾東錦辦公室將委請律師除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亦將蒐集相關證據證明地檢署有濫權及為特定政黨服務之情事,並一併向監察院檢舉表達嚴重抗議。(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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