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坦承接受性招待 遭羈押禁見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及貪污等罪嫌,今(23)日凌晨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陳聖璋攝,資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及貪污等罪嫌,今(23)日凌晨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陳聖璋攝,資料照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及貪污等罪嫌,台南地檢署21日上午兵分6路發動搜索,將陳凱凌等人約談到案,並在住處查扣現金30萬以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昨(22)日凌晨檢方複訊後,認陳凱凌涉犯貪汙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今日凌晨裁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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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表示,陳凱凌已坦承收受現金,而且也坦承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但否認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不過說詞仍有待調查釐清。以目前顯示證據可佐,足認陳凱凌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案情諸多細節有待與證人勾稽比對,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陳凱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裁定羈押禁見。

南檢今年3月接獲陳凱凌涉嫌貪污,立刻分案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定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

檢調搜索陳凱凌中西區住處、台南市永華市政中心等6個處所,並在其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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